曹格早前到加拿大進行巡回演出,受歡迎程度不減
側田剃光頭后,工作有增無減
北京時間11月3日消息,據香港媒體報道,曹格和側田早前在香港發生醉毆事件,據悉兩人一旦面臨起訴的話,有意向警方提出“具結擔保”方案,免留案底解決案件。對曹格較有利。
有“情歌王子”之稱的曹格,于9月底涉嫌與側田在街頭斗毆,事件曝光后引起極大回響。事發后離開香港的曹格即時趕返香港,召開記者會作出誠懇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擔責任,他說:“我做錯了一件非常大的事,不知用什么話去講,才能表達自己多后悔、多不開心,同時又令很多人傷心。”
身為曹格兒子曹三豐干爹的側田,則強調事件無損兩人的兄弟情,側田曾說:“總之我是BB的干爹,我跟他的感情是不會變的。”
有消息透露,事發后警方已接觸兩位當事人,并向他們錄取口供,初步調查已經完成,警方也將案件交由律政署作深入的法律研究及等候指示。據悉,由于曹側分屬好兄弟,曹格只因醉酒才做出過激行為,最重要是兩人在事件中并沒有受傷,事后曹格也表示懊悔,還作出深切反省及道歉。
鑒于此,據知曹側雙方正構思假若一旦面臨被起訴的話,會向警方提出“具結擔保”的要求,作為尋求解決方法,“具結擔保”的好處是雙方不用留案底,而對曹格較為有利,因他并非香港人,若沒有案底的話,申請到港工作也方便得多。
不過,“具結擔保”仍然屬意愿性質階段,到底律政署是否同意,則要視乎雙方口供作出詳細考慮,故仍未有最后決定,但就一般情況而言,若屬輕微案件,律政署均會接受“具結擔保”,但未知律政署會否因事件成為傳媒焦點,而有另外的考慮。(俐俐/文)
新聞鏈接
何謂具結擔保?
“具結擔保”代表不提證供起訴、不留案底的自簽擔保,多用于案情輕微的案件,但疑犯仍需上庭,而且必須得到律政署、負責調查的警方與法官三方面同意,以及被告承認案情的情況才可成立。
黃國桐律師表示,“具結擔保”適用于解決刑事案件,控辯雙方都可向警方提出要求,但要視乎案件性質而決定受理與否。
此擔保也屬常見,今年初姚樂怡飽受變態狂徒電話性騷擾,狂徒更出言要強奸她,經警方追查后,致電者是一名17歲的男子,該男子其后被警方拘控,而姚樂怡則答允讓對方“具結擔保”,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