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防護口罩必須經過嚴格審批
北京電視臺記者:
問一個口罩的問題,昨天我采訪了國家流感中心主任,他說曾經這個企業跟他們進行過課題的合作,實驗性的數據是否可以拿出來進行所謂的產品宣傳,這種實驗性數據進行宣傳又是一個什么樣的性質?
顏江瑛:
實驗性的數據,比如說作為一個經驗交流,作為一個學術上的探討,這個是可以的,而且這種實驗性的數據在你這種實驗性的交流或者學術探討當中,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點,如果要把它作為醫療器械的產品來進行宣傳,醫療機械的產品必須要經過嚴格的審評審批,只有經過嚴格的審評審批,你這個數據是經過審評審批出來的,經過這個審評的臨床實驗印證得到的數據,我們可以在經過審評審批批準以后的數字可以作為產品質量的宣傳。這是很明確的。為什么說這個企業沒有獲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沒有獲得醫療器械注冊批準文號,你就把所謂的防護性的口罩在宣傳?按照規定,如果僅僅是一個普通的棉紗口罩,是不作為醫療器械管理的,但是作為醫用防護性口罩而且進行宣傳,是必須要經過嚴格的審評審批的,技術上的指標不能有一點含糊。如果宣傳是這樣的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其防護作用是達不到的。因此,必須要掌握這個原則,學術交流是學術上的事,做得合作也好,做得科研探討也好,都可以,但是只要是作為一個醫療防護性口罩產品上來,必須經過嚴格的審評審批。
北京電視臺記者:
有沒有夸大和誘導公眾的意味在里面?
顏江瑛:
我認為這不僅僅是夸大和誘導,本身它就不是醫用防護性口罩。這就是為什么我們要查處他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