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交警部門自10月12日開始,對人力三輪車非法改裝、“殘疾車”亂停亂放違法搭客等交通違法現象開展大規模整治,但時至一個月后,交通違法亂象卻出現反彈,再次對市民群眾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11月12日《西江都市報》)
“整治期間秩序井然,整治過后亂象依然”。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持整治的效果、延續整治的有效性,讓那些非法加裝機動裝置搭客的人力三輪車,以及假“殘疾車”非法營運搭客的交通違法亂象能真正得到遏制?筆者認為還需行動跟進、制度細化。
交警部門應開展一場范圍更廣、聲勢更大的清查摸底行動,對在清查行動中發現的違規改裝和不符合規定的三輪車要堅決沒收,而對于各方面都符合營運標準的三輪車,則當場免費安裝新的三輪車車牌號及發放營運證。通過清查及安裝車牌和發營運證等行動,規范三輪車的長效運營,使三輪車的管理和監督更透明化、程序化;對違反交通法規的三輪車車主,除了必要的警告外,還應讓他們和輔警一起參與到交通安全資料的派發活動中,讓違規車主在發放交通安全法規的同時,以另一種形式接收交通法規的相關知識,根除莽撞開車的思想,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明確自己肩上擔負的交通安全責任;此外,還需以制度的形式,明確搭乘三輪車的乘客的監督和提醒責任,明確行人對于造成交通亂象的三輪車的舉報義務,明確屢次違規的車主的相應法律責任等等。
相信,在一系列行動的跟進下、在一系列制度的細化和落實下,非法三輪車將越來越少,而由三輪車所造成的交通亂象也將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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