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素雅 實習生 羅麗思)“11月18日早上有流星,本來想一面看流星一面放孔明燈,但是逛了好久都沒找到可以買孔明燈的店鋪。”市民羅小姐逛遍了梧州的幾個原有的孔明燈批發店,都沒有找到蹤影。
據了解, 11月9日梧州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發布的通告中指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對現有的孔明燈,由所有者自行銷毀,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記者在18日和22日分別走訪了文華中心,鴛江麗港以及一些中學附近的商鋪,發現大部分商鋪內都已不見了孔明燈的蹤影。但關于禁止銷售孔明燈的規定,多家店主表示并不知情。記者詢問了其中幾間店鋪的老板,對方僅表示由于最近天氣寒冷大風,人們也減少了戶外活動,購買孔明燈的人大量減少。文華二樓一家商鋪的店主說:“最近沒什么節日,都沒有人買孔明燈了,之前國慶還有‘光棍節’時,一天能賣十幾個。”而點擊“梧州易手網”等梧州本地此前的孔明燈批發網址,貨主也表示不會再出售。
據了解,通告中所指的孔明燈是指以固體酒精或其他可燃物為燃料,制作材料為易燃物,利用冷熱氣流對流形成動力使其上升的物品。由于孔明燈沒有控制裝置,燃放升空后對飛機起降、高層建筑、高壓電線、油庫、山林等都構成威脅,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極易引發嚴重的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通告還表示,對生產、銷售孔明燈的,將由質量監督、工商等部門根據職責依法查處;對因燃放孔明燈造成火災及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市民發現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行為,應當及時制止或馬上撥打市工商局12315,市質監局3885183,市公安局110,市森林防火辦12119等電話,向有關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