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確保蒼梧縣城轄區校園師生接送車的安全,蒼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按照上級部署在縣城龍圩范圍內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校車整治行動,掀起了新一輪整治校車的熱潮。
2009年11月26日上午11時50分,交警大隊城區中隊中隊長董志堅和民警馮偉勝和協管員在龍城路紅綠燈處路查時,查獲了一輛中型面包車,號牌為桂D-11382,核載19人。該車沒有校車標識里面卻搭載著龍小學生,塞滿足足40人,其中只有3名成人,其余37人全部是龍小的學生。
民警經詢問隨車成人得知,該中巴車是蒼梧縣某某金屬公司的單位用車,現作為日常接送學生專車,但沒有辦理校車的相關申請手續,車外沒有“校車”標識,且嚴重超員超載,超載的全是小學生,這種所謂“專車”一旦發生起交通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根據現場實際,民警立即對司機進行了法制和安全教育,司機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隨后,董中隊長立即組織警力將龍小學生送回家,確保龍小學生安全。
目前,交警城區中隊已依法將該車暫時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