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關于“市新興一路小販與城管起沖突,圍觀市民推翻執法車”一事被網絡炒得沸沸揚揚,使得相同主題的帖子一時紅遍網絡。
????關于城管與小販的話題歷來是新聞熱點,長期以來,城管與小販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反映著城市管理中所遇到的種種難題。本報記者就“城市小販到底該怎么管”這個問題,采訪城管、市政協委員以及部分小販、市民。
????城管:維持秩序吃力不討好
????為什么維持城市的市容秩序執法行為,卻得不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梧州市城監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整治市容環境的問題非常復雜,從維持秩序的角度看,小販占道亂擺屬于違章,無證占道經營的小販無孔不入,與執法隊員打“游擊戰”,城管必須依法執法,針對不同情況采取勸離、處罰等執法方式維持市容秩序。然而,從另一方面看,流動攤點、小商小販多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一個攤點也許維持著一個家庭的生計,因此有些市民不理解、不支持城管對小販的執法。全國關于小販與城管起沖突的新聞也經常見諸報端。
????“城管,顧名思義就是協助政府管理城市的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無論采取怎樣的方式,都會遇到不愿馬上承認自己違章違法的小販,不可避免發生執法與抗拒之間的爭執,但不管這種爭執的起因如何,往往城管就要背上‘粗暴執法’的指責,讓城管依法執法反而成為了一種尷尬的行為?!痹撠撠熑藢τ趫谭y的問題表示相當無奈。
????該負責人認為,在城市管理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必然存在矛盾,當這一矛盾涉及到被管理者的切身利益時,就會變得格外尖銳。在城管執法對象中,小販大多從事著最簡單的商品買賣活動,維系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因此城管執法人員與被管理者的關系就變得異常敏感。
????此外,市民對城管的態度,也根據不同的場景改變著不同的立場。市民在路邊買菜、貪圖方便的時候并不需要城管執法;而在交通不便,車輛無法通行的時候,又希望城管執法,甚至不時出來指責城管“不作為”。城管在對小販做勸導思想工作時,市民或許沒留意,但當城管執法與小販抗拒執法發生矛盾時,市民卻不問因由“一邊倒”去指責城管。
????問題:堵疏結合才能化解矛盾
????小商小販、個體戶占道經營而引發與城管的矛盾、摩擦甚至產生暴力事件等并不鮮見,而城管為規范經營行為筋疲力盡,但仍吃力不討好的現象也值得人們關注。今年廣西政協十屆二次會議有一份提案,指出了解決小販與城管不可調和的矛盾的根源,就在于城市建設與管理不能與市民、小販的生活需求與時俱進。
????該提案建言,針對新形勢、新階段城市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自治區應建立起一套相應的有效應對城市管理的新法規新條例,并且對全區的城管執法隊伍進行一次紀律整頓,加強行政執法藝術和應對現代化城市管理的有關學習等。以法律法規有效約束城市監督管理人員的行政行為,引導城管人員的行政行為向科學化、現代化、人性化管理轉變。同時,各地政府可按照各自的實際情況,在主街道實行“禁擺區域和控擺區域”。嚴禁擺賣的區域一律禁止設攤買賣,控擺區域可根據具體情況或具體時段允許擺賣設攤。根據實際情況開辟臨時經營區域,允許有條件的市區內占道經營(包括經營農副產品、商販小食等),專門開辟一個集中的街道設攤區域,并提供相應的服務設施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
????市城管支隊有關負責人的觀點與提案的建言不約而同。該負責人認為,近年來,河西新建城區、新建小區樓盤缺失了市場的規劃建設,市場建設嚴重滯后,導致河西市民的買菜需求無法滿足。如今河西市民要買菜,還是以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設的新興市場、怡景市場等舊有的市場來消化,市場的壓力相當大。新興市場原來的二樓市場,本來是作為預留市場擴充的地方,如今卻變成了賣成衣百貨的固定攤檔,河西人口不斷增加,但市場的容納空間一直維持原狀。
????“2006年開展城鄉清潔工程至今,政府對于市場亂象都是以‘堵’為主。盡管當時全民動員,要求所有的攤販都入室經營,但是一方面低收入的家庭和農民無力支付入室經營的成本,另一方面也沒有足夠的場地讓小販臨時擺攤?!痹撠撠熑烁嬖V記者,從2003年三百項目大會戰,2006年城鄉清潔工程,曾經先后對市場的范圍提出要求,市場的周邊以“滴水為準”,后來規劃部門對市場的規劃紅線略有擴充,在不少市場的周邊增設水果一條街,有些市場還設有專為農民、小販擺賣的臨時農貿點,但是這些仍無法滿足市民和小販對市場的需求。因此,市民需求與市場有限的矛盾,轉化成為小販與城管的矛盾。城市管理一天沒有實現堵疏結合,小販與城管的矛盾沖突終究還會發生。
????市民:我為城市管理建言
????“小販做點小買賣也不容易,我們也不想成天提心吊膽,東躲西藏。不讓我們在馬路邊經營也總得有個地方讓我們去經營吧!就像交警糾正車輛亂停亂放,總要規劃停車場讓大家停車。如今取締亂擺賣的小商販,總得給他們一個謀生的處所。”經營露天燒烤的市民孫海明認為,夜市宵夜的消費是市民的正常需求,城管不準我們占道燒烤,但我們畢竟要營業,只能“打游擊”。如果有關部門能給夜市的小商販組織成立一個地理位置合理、集中營業的小吃街,統一規范起來,那么小販也不愿過著“打游擊”的日子。
????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梁昭國認為,梧州不少小販的文化水平只具有小學、初中文化,對于國家及地方法規知之甚少,其他市民對此也是一知半解。老百姓不是不講道理,只是很少有人向他們解說法律,再加上有些人文化程度低,對城管執法人員的行為自然無法理解。像拆除違章建筑,很多人并不知道翻建、加蓋房屋需要辦手續,等蓋房子的材料都準備好了,才被告之自己要蓋的房屋是違章建筑,不能施工,難免心生怨言。同樣,政府部門對小販要合理地引導、安置,讓他們在合法的條件下正當經營,更希望政府部門宣傳法律時,多發動社區和弱勢人群參與,普法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也相當有利。
????體育里個體經營戶朱金蓮認為,城管的執法水平也有待提高,如體育里的占道經營長期存在,有的城管執法人員對這些非法占道的小販非常寬松,經常不理不問,不主動去維護秩序,令附近的固定攤檔業主利益受損,但是,有個別城管執法時的語氣又比較大聲、比較兇。對于同一個地方的執法,城管人員都有各自不同的態度和工作方式,不明真相的群眾如果僅看到其中的一面,難免會產生片面的理解。
????家住下沖路附近的居民張燦文則認為,政府應授予城管更大的執法權,以解決城管執法難的問題。張燦文曾經向城管部門和新聞媒體投訴他所居住的小區路口占道擺賣的小販,但是城管來執法了幾次,小販占道亂擺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張燦文表示,盡管小販大多是弱勢群體,但也不能因此不顧市容秩序亂擺亂賣,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公安可以對自己的執法對象拘留,工商可以對自己的執法對象進行吊銷營業執照,現在就連環保部門還有一票否決權,和他們相比,城管的處罰權力就太蒼白無力了,這也是城管執法難的根本所在。
????此外,還有市民提議,一方面應加大對“人民城市人民建,大家共同維護城市秩序和環境”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多宣傳一些城管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人物和好人好事,讓群眾多了解城管工作的重要性,多理解城管人員的辛勤勞動,盡量化解在城市執法中城管和街道擺賣人員的相互矛盾,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和城市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