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種電動自行車樣品有11種車速、整車質量超標,其中不乏上海永久、飛鴿集團等知名企業(yè)產品。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近日公布的電動自行車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北京市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普遍存在超速、超重等安全隱患?! ?/p>
電動自行車近來因為標準問題,引起公眾廣泛關注,而本次比較結果又令公眾對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再捏一把汗。
在本次比較試驗中,北京市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北京市的電動自行車專賣店隨機購買了28種電動自行車樣品,涉及6省市26家生產企業(yè)生產的產品,委托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一站,對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續(xù)行里程、把立管靜負荷、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等13項指標進行了測試,此外還對電動自行車樣品合格證上標注的車架號、電機號與車體上實際標注的一致性進行了檢查。
電動自行車車速過快已成為道路行駛安全隱患。國家標準中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超過20公里,但本次比較試驗中,發(fā)現市售的電動自行車普遍存在超速狀況,最高車速超過國家標準較多的就達11種。包括天津市神州行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津順達牌電動自行車、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蘭翎牌TDP9224Z型電動自行車、飛鴿集團天津自行車二廠生產的AAA牌TDR01Z型電動自行車等。另外,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過重會影響制動效果,一旦遇到緊急情況,由于慣性大,可能會造成一時剎不住車,產生重力加速度,造成交通事故。國家標準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公斤。整車質量超標較重的品牌包括津順達、捷牌、順風鳥、伊萬、瀟灑、捷馬、蘭翎、派爾達、AAA牌、艾博、騎樂行牌各一批次,共計11種電動自行車。
北京市消協提醒消費者,最高車速大于20km/h、質量大于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核發(fā)牌證,不得上道路行駛。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時,不要盲目追求高車速,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車不僅不能登記上牌照和上路行駛,而且具有極大的安全隱患。同時應索要合格證、說明書、充電器,核對充電器是否配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