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加大了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據悉,新規定將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期,隨著警方整治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日趨常規化,酒后不開車的理念漸入人心,酒桌飯局上,有車一族的市民常常互相提醒,“交警查酒駕,開車千萬別喝酒。”據市交警部門通報,我市開展整治“酒駕”違法行動的總體情況是趨平穩,整治取得較好的效果。從8月15日起,我市開展了為期4個月的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共出動警力19258人(次),共檢查駕駛人68077人,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88起,其中:飲酒駕駛86起,醉酒駕駛2起,行政拘留1人,吊銷駕駛證1起。在9月5日、9月15日、10月15日全國整治酒后駕駛交通違法統一行動日中,出現“酒駕”零違法。
雖然整治“酒駕”取得一定成效,但并不能徹底消除部分駕駛者的僥幸心理。記者采訪獲悉,冬季寒冷,年末節假日多,市民有飲酒取暖、慶賀節日的習慣,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有上升苗頭,不少駕駛人逐漸摸出了交警部門查處酒駕的規律,與交警打起了“游擊戰”,并認為即使被查到,也只是一次記6分,下次小心即可。由于酒后駕駛給道路交通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帶來的危害較大,市交警部門表示,針對情況變化,將及時科學調整治理“酒駕”重心,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將治理工作逐步推動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管理,形成整治酒后駕駛長效機制。
據了解,按照現行規定,酒后駕駛機動車,一經查處將被記6分。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經發現,處罰結果改為一次性扣完1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掉頭,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的嚴重違法行為也在新規之列。據市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酒后駕車一次性扣分12分,無疑加大了處罰力度。駕駛證記分周期是12個月一個周期,從初領證日期開始計算,一個記分周期違章不能超過12分。扣光12分需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然后參加駕考筆試,經考試合格后發才能發還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