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全國各地的卡拉OK場所陸續開始安裝《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一旦有人點唱低俗、違禁歌曲,文化執法部門中央監控系統內的紅燈,立即自動閃爍報警。這一系統一經推出,立即引起了外界的質疑。有人將其稱為“卡拉OK版綠壩”。也有人認為,推廣該系統有壟斷、斂財之嫌,是“釣魚執法”。
近日,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副主任柳士發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澄清:沒有所謂的“中央監控系統紅燈報警之說”。
那么,卡拉OK內容管理系統到底是什么系統?它是怎樣工作的?杭州的卡拉OK場所有沒有這套系統?對此,記者采訪了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相關人士。
“低俗歌曲”是釣魚執法的誘餌?
——監管對象始終不是消費者
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場管理處相關人士介紹說:“我們這里沒有查處低俗歌曲的說法,嚴格意義上來說,應該是查處違禁歌曲。即娛樂場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應當是依法出版、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畫面不得含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禁止的內容;歌舞娛樂場所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不得與境外的曲庫聯接。”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十八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違禁歌曲”主要是指曲目和屏幕畫面有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宣揚淫穢、賭博、暴力以及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等內容的歌曲。
市場管理處表示:當曲庫里有違禁歌曲時,系統就會自動攔截,不會與消費者見面,管理部門不會也不能處罰場所;涉嫌違禁歌曲的,管理部門同樣不會也不能處罰,但應通過系統等渠道上報,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鑒定結果決定告之是否屏蔽,如鑒定結果是違禁歌曲的,再根據違法情節決定怎樣處罰這些娛樂場所。
在這些過程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監管對象始終是場所而不是消費者,不會也不能處罰消費者;同時違禁歌曲的鑒定工作是一項非常嚴肅的行政工作,具體由文化部的相關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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