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房子照住還可拿養老金,身后房子歸保險公司 ■保險業人士稱推廣有難題
廣州市政府近日發布《關于大力推進廣州保險業綜合改革試驗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廣州將推動建立延稅型養老保險制度,探索發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
這份新出臺的《意見》明確了廣州推進保險業綜合改革試驗的總體目標:到2012年,各類保險主體力爭超過65家,全市年保費收入超過450億元,保險深度不低于3.75%、保險密度不低于3800元/人。為實現這一目標,廣州市政府和廣東保監局提出,要全力支持保險業改革發展,健全保險市場體系,豐富保險產品,打造完整的保險產業服務鏈。
為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健全和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作用,《意見》提出,廣州可推動建立延稅型養老保險制度,探索發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計劃,提高員工保障和福利水平。支持符合資格、條件的商業保險公司開展企業年金業務。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和經營保障程度更高的養老保險產品,彌補社會保險供給的不足,滿足居民更高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 (記者黃麗娜)
對“以房養老”,廣州多家保險公司今晨稱,暫未收到消息。
但業內人士指出,借鑒國外的成熟做法,“以房養老”可能會設定一定門檻,如要求投保人必須是62歲以上的老年人;房產的面積也可能規定不小于一定的平方米,以利于收回之后經營獲利。
也有業內人士對這一新鮮事物保持謹慎樂觀?!爸袊藟墼缭?年前已經研究過這一險種的可行性,不過考慮到種種國情,并沒有進行下去”。
該人士稱,“以房養老”雖然看上去很美,實行起來可能遭遇若干難題。其一,國外不存在“啃老族”,國內卻比比皆是,“以房養老”堪稱挑戰中國國情。其二,國外推行的重要原因是遺產稅,但國內目前尚屬空白。其三,如何對若干年后的房產價格進行前瞻界定?一旦房產價格波動過大,面對大量違約合同,保險公司將如何收場?其四,即使保險公司手握大量房產資源,在國內中介市場尚待健全的情況下,又將如何變現流通?其五,此類“以房養老”是“連身保險”,必須計算夫妻兩人的壽命,假如其中一個老人長壽,合同到期時,保險公司難道要將老人趕出房子?另外,我國住宅的使用權只有70年,也不利于“以房養老”的實施。(記者李青)
■名詞解釋
所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充分利用房屋資產“以房養老”的方式,與“住房反向抵押養老貸款”類似,即“抵押房產、領取年(月)金”。
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是指已經擁有房屋產權的老年人將房屋產權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進行綜合評估后,按月或年支付現金給借款人,一直延續到借款人去世。借款人在獲得現金的同時,將繼續獲得房屋的居住權并負責維護。
當借款人去世后,金融機構獲得房屋的產權,進行銷售、出租或者拍賣,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享有房產的升值部分。因其操作過程像是把抵押貸款業務反過來做,如同金融機構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從借款人手中買房,所以在美國最先被稱為“反向抵押貸款”。
目前在國內真正實踐以房養老的老人幾乎沒有,但理念近幾年被廣泛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