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胡春妮 通訊員 曾錦彥)記者昨天從梧州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獲悉,為了更好地保障用人單位職工的切身利益。根據國家政策的有關精神和廣西的實際情況,臨時工經批準招用為全民所有制勞動合同制工人后,養老保險待遇連續工齡、繳費年限計算有新規定,梧州市也同步開始執行該政策。
????據梧州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勞動合同制工人是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養老保險待遇的,因此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之前的臨時工工作年限是不計算養老保險待遇的。如今,臨時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期間,經批準招收為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單位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1986年10月1日前臨時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1986年10月1日(含)后臨時工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這里所指的臨時工是指用人單位經勞動部門或有招工審批權力的機關按勞動用工計劃批準招用的臨時性用工的人員。
????此外,1986年10月1日(含)后臨時工轉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沒有按本通知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以在申請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按現行自治區有關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如不補繳,在領取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后,不得再要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已補繳了1986年10月1日前視同繳費年限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其個人補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劃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按個人賬戶基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本通知下發前,已辦理退休手續且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原勞動合同制工人,需重新核定其連續工齡和基本養老金的,按現行退休審批程序,由單位初步審核后(無單位的個人,由其本人負責申報),報原審批退休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重新審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重新審核認定的條件和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時的政策規定重新計算其基本養老金。重新核定后的基本養老金標準,從本通知下發之月起執行,之前的不予補發。對于在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已退休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已補繳了1986年10月1日前視同繳費年限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其個人補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隨基本養老金一次性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