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麗娟有了“新武器”
????2009年7月18日武岡市面向社會招考中小學教師,達麗娟意識到改變命運的機會來了。此前,她已經代課四年,站在講臺上和其他正式教師一樣盡職授課,但待遇完全不同。
????和她抱同樣想法的還有毛衛華、彭娟輝與喻平旺,他們都報名參加了這次考試。在7月的最后一天,好消息傳來,四人均以優異成績進入面試,并在面試中以高分入圍。
????但在隨后公布的錄用名單中,達麗娟卻沒看到自己的名字。其他三人也落榜了。
????“如同一瓢冷水從頭頂澆下來,當時真的難以接受這個結果。”一年半后,達麗娟回憶當時的情景,猶憤憤不平。
????他們被武岡市教育局相關人員告知,并不是因為考得不好,而是體檢沒過。“說我們的身高不符合條件,要求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女性150厘米以上”。
????四人中,達麗娟身高149厘米,毛衛華159厘米(其他兩位男生身高在159厘米以下)。一厘米之差,讓他們無緣正式教師夢。令達麗娟難以接受的是,代課多年,從未有人說過身高會影響教學,“教師最重要的是知識、是品質,而不是身高。難道一厘米的差距就會使知識的傳播發生偏移?”
????難過之余,達麗娟感到不能就此認輸,“冷靜下來后,我記起體檢須知的文件上并沒有身高限制。”
????這份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其中并無身高限制。但武岡市教育局告訴他們,招錄是依據2009年湖南省教育廳發布的《湖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辦法(試行)》中的規定。
????“讓我們納悶的是,教育廳難道比教育部還大嗎?”達麗娟等四人決定和教育局交涉,但無果。
????達麗娟說她第一次強烈地感覺到,“面對不公是多么的委屈,當時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沒有人能幫我們,喘不過氣來”。
????困境中,達麗娟想起了一個人,“以前考駕照都要交錢到駕校培訓,就算會開車也得重新交錢去學。后來聽說是湘潭大學法學院的一位教授讓這個不合理的規定給廢除了,于是我們想去找這位教授尋求幫助。”
????叫停“駕考合一”制度的是湘潭大學教授歐愛民,他向湖南省政府法制辦上書,要求依據《程序規定》廢除規定“駕考合一”的《湖南省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管理暫行規定》,并最終成功。2009年10月,達麗娟等人找到湘大法學院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并聯系到歐愛民。
????“在對相關文件的查詢中,我發現仍然是‘紅頭文件’不合理的問題,違反《程序規定》。”歐愛民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在歐教授的鼓勵下,達麗娟等四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教育局按照法律程序錄取他們。
????《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劃定的界限是:規范性文件不得作出限制或者剝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規定。
????身高的限制顯然違背此意。2009年12月,湖南省教育廳在對該《辦法》的合法性審查后,刪去身高限制。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一審法院仍認定《辦法》有效,達麗娟等四人一審敗訴。
????案件的核心要點集中在:一份依據《程序規定》在合法性審查中被否定的文件,是否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依據?
????“并非只是一起個案,而是《程序規定》實施以來,政府自身限權與司法認同之間的沖突,背后是《程序規定》效力的發揮和司法的智慧。”歐愛民認為,“政府在規制自己的權力,擴大公民的權利,但一審結果顯然表明法院并沒有這種意識。司法不給予支持,規范性文件就沒有依據《程序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查的必要了。”
????由于《行政訴訟法》規定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政府規章僅是“參照”對象。
????湖南省法制辦副主任唐世月表示,在《程序規定》起草之初,就考慮過與司法銜接的問題。其時,長沙市中院行政庭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政府自身所作出的限權承諾應給予支持。
????對此,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楊翔向《中國新聞周刊》記者表示,“二審仍在進行之中,不便于對具體案件發表意見。”
????但楊翔同時表達個人意見,“司法與《程序規定》的對接,法院相當重視,政府能夠作出承諾是一件好事,司法的標準不能比政府的標準低,理應更高。”
????和司法對接的考驗仍在繼續,而同一時間,在執法領域權力反彈的深層次問題也暴露出來。
????3月11日,湘潭的私家車主易世成遭遇“釣魚執法”。據媒體報道,以“搭便車”為名,一對男女乘客在路邊招手攔車。車到目的地后,男子一手遞錢,一手搶車鑰匙。隨后,著便裝的城管隊員沖過來,將車扣下開走。事后易世其得知,扣走他車子的,是湘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直屬分局的工作人員。
????7天之前,另一位車主周宇也遭遇相同的扣車事件,他們均被指“非法營運”,并被罰款5000元。而《程序規定》的“調查和證據”一節中,明確規定不得采取利用、欺詐等手段搜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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