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賴新云) 日前,教育部和衛生部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要求“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和托幼機構室內及校園內全面禁煙”,“教師不得在學生面前吸煙,并做到相互之間不敬煙、不勸煙”。近日,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雖然我市尚未接到《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但禁止老師在學生面前抽煙,則是各校向老師強調的行為規范。
????教師:建議學校設獨立吸煙室
????面對教育部和衛生部出臺的校園內禁煙意見,梧州十五中教師李文(化名)表示,未成年學生心志尚未成熟,模仿能力較強,在校園內“過煙癮”的老師難免成為學生模仿的對象,因此規定教師不得在學生面前吸煙很有必要。
????采訪中記者發現,市區不少學校在樓道、衛生間門口都張貼著禁止吸煙的警示標志。此外,教師守則也規定,教師不得在公共場合和學生面前抽煙。但許多接受采訪的校長都表示,絕大多數老師能做到在學生面前不抽煙,但要求他們不在公共場合抽煙,且要求學校幫助吸煙的教職員工戒煙,執行起來就有一定難度。一般來說,學校只能要求教師不能在有學生的場合吸煙,卻很難禁止他們在辦公室和其他公共場所吸煙。
????一位多年擔任班主任的教師坦言,在備課、批改作業疲乏的時候,抽煙有利于提神,也是自己緩解工作壓力的一種方式。不管有無科學依據,這的確已成為一種習慣,很難一下子改掉。因此,與其要求教師全面禁煙而使該意見成為名存實亡的一紙空文,倒不如設立獨立的吸煙室,倡導文明吸煙。
????家長:煙草銷售管制應更嚴厲
????對校園內禁煙的意見,學生家長在認同之余也表達了自己的隱憂。他們認為,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煙,起到的是表率作用。但更重要的是,應該嚴禁向青少年出售香煙,因為學校只是社會的一小部分,只有包括家庭、公共場合在內的全社會都營造文明吸煙的氛圍,“禁煙令”才有實際意義。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學校附近的雜貨店都存在向青少年售煙的現象。在今年5月28日市愛衛辦組織召開的座談會上,來自教育系統的女教師們介紹,青少年吸煙現象呈現出低齡化的傾向,并有部分女學生也染上了吸煙的惡習。與會者一致認為,教育青少年遠離煙草首先需要父母以身垂范,為孩子樹立學習的榜樣。此外,應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據介紹,對學生吸煙的行為,所有學校都嚴令禁止。然而,如果學生走出校門吸煙,學校也是鞭長莫及。此次教育部和衛生部出臺的意見,是希望老師戒煙對學生起到帶動作用,但除老師外,學生更多的是跟父母、親朋好友接觸,他們的吸煙行為對學生的影響更大。同時,有關部門也應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只有這樣,才能促使青少年遠離煙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