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訊 (記者 黃祎婧 覃燕霞)日前,潘塘荷花塘兩邊入口均出現了幾張告示,告示聲明潘塘荷花塘屬東興聯社所有,該社認為市政局在2008年12月31日與其租賃合同期滿后沒有交還荷花塘,要求市政局在7月31日前按合同拆毀清理荷花塘內所建的園林建筑物,否則荷花塘將按權屬,任由東興聯社處置,并向市政局追討經濟損失。

潘塘公園的荷花塘。
????告示貼出后,在潘塘周邊的居民和互聯網上引來了極大的波瀾。街坊和網友議論紛紛,并對荷花塘的處境表示出擔心,同時對貼告示者和相關部門作了百般猜測。為解開市民和網友的疑問,了解荷花塘的去向,20日,記者來到東興股份合作聯社,采訪相關負責人對事情進行了解。
????20日10點半,記者來到東興聯社時,剛好遇上蝶山區政府代表、市政局代表、東興聯社的董事和群眾代表在會議室召開行全體會議。
????會后記者從蝶山區政府負責人處了解到,蝶山區政府現代表市政府對潘塘公園(從豬籠橋到荷花塘部分)進行征用,與此同時,市政局亦與東興聯社討論該區域從2009年1月1日至今的租金賠償問題。至于征地的價格和所需賠償的租金,蝶山區政府、市政局和東興聯社經過今天的會議后并沒有達成一致,他們將于下個星期繼續開會討論。
????蝶山區政府負責人對記者說,梧州市市政局在2008年1月份開始與東興聯社進行續租的協商,但由于在租金方面一直沒有達成共識,所以至今沒有續約。后經市政局請示市政府,市政府在2009年9月發文批示,決定對荷花塘一帶進行征地。
??? 蝶山區政府負責人還表示,荷花塘不僅是市民悠閑娛樂的小游園,還是梧州市洪災發生時容納生活污水的排污池,是我市防洪設施的一部分,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變其土地使用性質。
????記者遇到東興聯社的群眾代表欲進行采訪,但他們均不愿多說,只表示各方面的問題都在磋商中。
????當日下午,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梧州市國土資源局王局長,王局長表示,市政府確實已發文將荷花塘一帶作為市政公共設施征用,現時荷花塘一帶的所有權仍然屬于東興聯社集體所有。
????梧州零距離網將會繼續對荷花塘的情況進行追蹤,希望廣大市民和網友繼續關注并發表自己的看法。

荷花塘靠近新興市場的入口貼出了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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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塘告示的內容。

荷花塘告示附近同時貼出了當年雙方簽下的土地利用補償協議書。

荷花塘告示附近同時貼出了當年雙方簽下的土地利用補償協議書。

荷花塘告示附近還貼出了東興聯社的產權證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