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羅麗思 通訊員 曾錦彥)日前記者從市社保所獲悉,自今年1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可由其本人自愿申請,在每個繳費年度內,繼續按照全區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四個檔次任選一個檔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據了解,原根據桂政發[2006]54號文件要求,本年將實行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辦法,即自2011年1月1日起,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需按全區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納,這意味著個體參保人員需按統一檔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再自由選擇繳費檔次。
????但根據2010年12月24日自治區人社廳發布的《關于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2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擴大我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激勵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解決其養老問題,自2011年1月1日起,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全區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全區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人員,可以由其本人自愿申請,在每個繳費年度內,按全區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90%、80%、70%、60%四個檔次任選一個檔次確定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另外,申報繳費基數不足全區上年度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00%的個體參保人員,其差額部分可在申請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一次性申報繳齊并計收利息,也可以在繳費期內視自身的經濟能力,以年為單位,按時間先后分段申報補繳并計收利息。在申請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以補繳后的繳費基數,按桂政發[2006]54號文件規定的計發辦法計算其基本養老金;未補繳差額部分的,以其本人實際繳費基數計算其基本養老金。領取基本養老金后的個體參保人員不得再進行補繳和重新計算基本養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