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歐蕾蕾)年初歲末,房屋租賃市場似乎又熱鬧起來,無論是房東還是租戶都不太省心。日前,市民黎女士就遭遇了一件煩心事:出租房內的物品被租客拿走了。
??? 自幾年前搬新家后,黎女士就開始把位于萬秀區內一套兩房一廳的舊房子租給別人居住。因有一些包括舊衣服在內的物品不便拿去新家,黎女士就把它們留在了舊房子的夾層柜子中。去年,一個從外地來梧打工的中年男子成為了黎女士的租客。但到租約滿期后,黎女士發現自己存放在舊房子內的衣物竟然不翼而飛了。黎女士告訴記者,因之前一直沒出過什么問題,所以中年男子搬進來前,她只是象征性地收了他100元的押金。但在租住期內,中年男子不僅把房子的木門給弄爛了,房內還有多件家具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壞。加上后來被拿走的衣服,100元的押金對其而言根本是“入不敷出”。
??? 據了解,與黎女士所遇到的情況類似,出租房內物品被取走、損壞的情況屢有出現。此外,租戶拖欠水電費、破壞屋內環境等情況也令不少出租房房主頭疼不已。如此一來,如何保護自己的資產不遭租客侵害成為了房主關心的事情,
??? 和平路內一家的地產公司的工作人員提醒,無論是通過中介、朋友介紹,還是自己找來的人員,房主都要在出租房子前盡可能地了解租客的相關信息,同時要了解租客租房的目的,是用來居住還是作為辦公室,避免租客運用出租房從事不法行為。
??? 此外,該工作人員表示,房主應當收取合適的押金作為實際的保障。而押金收取的費用,他則認為要按房子的硬件設施作為收取押金多少的衡量標準。
??? “雖然房子租出去了,但房主還是應該定期地上門檢查房內的物品。”該工作人員表示,房主可以通過回“家”中收取租金的方式了解房子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