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梁穎 通訊員 胡琴 實習生 周曉霞) 2月23日,來自我市各行各業的33位群眾接受了由梧州市人民檢察院頒發的人民監督員證書。根據新出臺的《關于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規定省級以下的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選任。作為梧州市人民檢察院的人民監督員,來自我市社會各行各業,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肩負起代表人民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的工作進行監督的責任。據介紹,梧州市人民監督員試點工作從2004年9月正式啟動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111件12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