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訊 (記者 覃燕霞)今日(4月6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在東出口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成功調解一起強行沖卡糾紛,違規司機盧某寫下保證書向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承認錯誤并繳納逃交費用、賠償收費站損失。盧某于前日(4月4日)晚因對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計重數據不滿而拒絕交費,強行沖卡導致收費站物品損壞。昨日盧某在木雙鎮被公安部門查獲。
4月4日19:30,盧某駕駛一桂D牌泥頭車運送石粒駛往廣東方向。行至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其先后三次在D2、D3車道計重,但三次計重數據不一樣,盧某質疑收費站的計重設備,不肯按價交費,在與收費站工作人員討價不成后一時沖動,強行沖卡,導致收費站物品被損壞。
當天早上,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剛發生了一起傷害致死案件,收費站工作人員被砍致一死三傷。接著在當天晚上又發生盧某強行沖卡事件,收費站工作人員高度警惕,立即報警。
接報后,市公安機關非常重視,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唐劍峰當晚便到該收費站調查,并通知各線交警巡查違規車輛。次日在盧某家鄉木雙鎮發現其違規車輛并找到盧某,公安機關通知盧某于今日上午到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接受處理。
在今日上午的調解會上,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領導向盧某解釋了計重誤差的原因,收費站工作人員謝小姐稱:車輛通過的速度會對計重系統造成影響,物價局規定在一定范圍內的計重波動是允許的,盧某當時計重的誤差是在允許范圍內。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為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而故意堵塞收費道口、強行沖卡、毆打收費公路管理人員、破壞收費設施或者從事其它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的活動。盧某強行沖卡、損壞公司財物的行為已經屬于違法行為,但基于人性化執法的角度,市公安局經過教育、調解,促成當事雙方友好協調,盧某向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承認錯誤并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后不會再犯,且補繳逃交費用、賠償收費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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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封一級公路收費站。
收費站計重系統。
違規司機盧某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