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組部通報了換屆中相關行賄受賄行為人員處理情況。筆者不禁為此叫好,干部選拔任用監督不可松懈,陽光選拔任用干部要進行到底。
?一些地方在選拔任用干部過程中,特別是臨近換屆選舉之際,仍有一些黨員干部利欲熏心,不擇手段、投機鉆營,動用各種手段拉票,請客送禮,拉關系,導致“跑官”、“買官”、“賣官”不良現象出現,嚴重違反了黨紀國法,必須嚴加整治,大剎這種風氣,不能任之蔓延。只有這樣才會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根本要求,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必須高度重視群眾的監督效力。因此,一方面要在加強干部監督方面下工夫,著力擴大群眾監督渠道,加大選拔任用干部群眾滿意度所占的分量,以群眾為基礎,強化群眾評議,讓那些抱有不良動機,“跑官”、“買官”、“賣官”的人原形畢露。另一方面要長期堅持貫徹執行“四項監督”機制,并大力宣傳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組織部門要堅決把陽光選拔任用干部進行到底,做到信息公開、表達順暢,群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意見表達機制健全,打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保證換屆工作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