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一男子因為對小區保安心懷怨恨,為泄私憤,在今年兩次向梧桐小區值班保安投放自制炸彈,造成了群眾驚恐。5月19日,長洲檢察院以程×高涉嫌爆炸罪批準逮捕。
?現年49歲的程×高從賀州到梧州市區務工3年多。2010年的一天晚上,21時許,程×高喝酒后步行經過新興三路梧桐小區門口時,無意間碰撞到一名20多歲值班保安,該保安和另一名保安將程×高打了一頓,并送至派出所處理。自此,程×高一直心存怨恨,并產生報復該保安的念頭。
?2010年8月,程×高為了采石,在老家購買了5發雷管、20筒炸藥,之后采石用掉2發雷管、4筒炸藥。不久,程×高用摩托車將剩下的雷管、炸藥運到梧州市區的暫住處。
?2011年大年初一22時許,程×高用1發雷管和1筒炸藥組裝成一個炸彈,來到梧桐小區的側門,看見曾打過他的保安在保安亭內值班,將炸彈點燃扔進保安亭內,造成爆炸,所幸沒傷及人。程×高認為,之所以傷不到人,是因為炸彈的威力不夠。
?2011年4月30日,程×高將剩下的2發雷管和15筒炸藥,裝進一個塑料罐子內,再加入木糠等物,組裝成一個重約4公斤的炸彈。當晚22時許,程×高再次攜帶炸彈去到梧桐小區門口,將炸彈點燃扔到坐在梧桐小區保安亭附近的值班保安身邊,被保安及時發現并將炸彈扔到馬路上,之后炸彈爆炸,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實施爆炸后,程×高一直匿藏賀州老家,5月6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5月19日,梧州市長洲區檢察院審查認定,程×高向小區居民出入的大門投放炸彈,其行為已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安全,已涉嫌爆炸罪,遂作出批準逮捕程×高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