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羅麗思 通訊員 廖承)今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將正式實施。對比過去,新法有哪些新政?記者從前日舉行的梧州市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培訓班中了解到,即將實施的《社會保險法》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的待遇項目和享受條件進行了進一步規定。具體包括:實施包括退休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人員可繳費至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單位未交工傷險發生工傷的,在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情況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等規定。
????養老保險:
????繳費不足15年可續可轉
????養老保險繳費需滿15年,曾是許多勞動者關注的熱點之一。對此,《社會保險法》對參保人員繳費和享受待遇的規定更為靈活和簡便,并進一步放寬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同時,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的辦法。對于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醫療保險:
????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在基本醫療保險方面,為緩解個人墊付大量醫療費的問題,《社會保險法》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參保人員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照規定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明確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同時,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償。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可累計計算。
????工傷保險:
????實行墊付追償制度
????同時,記者了解到,為保證職工工傷得到及時救治,《社會保險法》規定了工傷保險待遇墊付追償制度,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規定追償。并規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償。
????生育保險:
????增加配偶生育保險待遇保障
????另外,為提高失業人員的醫療保障水平,對其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社會保險法》規定,由現行規定的可申領少量的醫療補助金,改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將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此外,《社會保險法》中給生育保險增加了配偶生育保險待遇保障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