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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5月26日,江蘇籍男子聶某因醉酒駕駛小轎車肇事被岑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這是我國刑法修正案將醉酒駕駛定為犯罪行為后,岑溪市發生的第二例醉酒駕駛又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例。
事發于5月25日19時45分許,聶某駕駛贛AV17**號小轎車,沿岑溪市工農路由西往東行駛,行至舊玻璃廠附近路段時與相向行駛的桂DM65**號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輪普通摩托車上的乘客黃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經檢驗發現聶某體內的酒精含量已達醉酒駕駛標準,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聶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且發生交通事故,已觸犯刑律,岑溪市公安局于5月26日下午將其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