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市消費者協會相繼接到多起群眾投訴,一些打著“林業發展有限公司”幌子的人在我市以高價、高回報等形式,銷售山茶油等相關產品。
????經工商部門調查,某“林業發展有限公司”在推銷山茶油產品時規定,產品的消費周期為18個月(次),即消費者必須完成這個周期,方可獲得相應的回報。消費者在首月(次)以現金每盒(規格為凈含量1.8L×2)936元購買后,即每升260元(正常市場價格為每升80元左右),從第二個月(次)每購買一盒該公司的山茶油,即可獲得一定的補貼資金。從第八個月起,消費者即可實現盈利,當月盈利為224元,第九個月盈利為624元……到第十八個月時,消費者將獲得17588元的盈利。據透露,該“林業發展有限公司”設在藤縣的一個營業部,僅開業20天就實現了銷售收入46800元。目前,全市已有近兩百名群眾購買此類山茶油。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類“公司”通過設立臨時攤位、營業部等形式,促銷周期較長,且消費者需完成一個周期以上方可享受相關優惠的營銷方式,與傳銷活動極為相似。目前,市工商局已聯合公安部門,對該公司以涉嫌“變相傳銷”、“非法集資”行為進行進一步立案調查。
????對此,市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消費者,特別是農村的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應比照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盡量不要參與類似上述營銷模式的產品促銷活動,提高辨別產品質量的能力,以免陷入不法分子設下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