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被“加料”,是忍氣吞聲還是積極維權?市民黃先生選擇積極維權,終獲合理賠償。
????快餐里藏蟑螂 顧客成功索賠
????近日,黃先生在市中山路某洋快餐店就餐,他要了一份11元的套餐。當吃到一半,黃先生發現青菜里“藏”了一只蟑螂,立即倒足了胃口。當時,黃先生覺得是小問題,并未意識到要商家賠償損失,留下沒吃完的快餐就轉身離開了快餐店。過了兩個小時,黃先生覺得腸胃不適,他想起了那份“被加料”的快餐,于是回到快餐店,找到餐店負責人說明了情況。
????為此,餐店負責人陪同黃先生到醫院就醫。黃先生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餐店負責人支付了所有的醫療費用。此后,為養病,黃先生請了3天病假。黃先生病愈后,要求餐店賠償其精神及經濟損失。由于黃先生索償金額較大,雙方協商未果,來到市消費者協會讓工商執法人員介入維權。
????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為此,經市消費者協會調解,商家賠付了黃先生消費的快餐售價10倍金額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共410元。至此,事件得以解決。
????“小事不化大” 受訪市民多不考慮索賠
????市民外出就餐被“加料”的情況時有發生,對此,記者隨機采訪了數位市民,“遇到‘被加料’如何處理”。采訪發現,市民大都采取“小事不化大”的處理態度。
????家住新興一路的市民高小姐認為,如果食物中出現的是菜蟲就“問題不大”,若是蒼蠅、蟑螂等“惡心”東西則堅決要求商家更換。高小姐表示,她沒有考慮要求商家賠償,“一是不知道如何把握賠償的額度,二是害怕索賠程序繁瑣。”和高小姐一樣,受訪市民大都表示,身體如果沒有出現不良反應,只會要求商家更換食物或者免去部分就餐費用,不考慮索賠。
????當遇到態度惡劣且堅決不更換食物的商家,大部分受訪市民會選擇“不再光顧”來“懲罰”商家,但也有市民“另辟蹊徑”維權。在市內某地產中介機構工作的市民梁先生表示,遇到態度惡劣的商家,會用手機將不潔食物原貌和餐店名字拍下,并上傳到互聯網,“提醒市民外出就餐時要避開該餐廳。”
????記者走訪獲悉,市民外出就餐發現餐飲衛生不合格,大多“小事化了”。對此,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表示,市民消費權益受損,可先自行與商家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市民可向轄區工商部門反映,或通過其他途徑維權。發現問題要及時保留現場證據并尋找目擊者進行佐證,同時要保留消費憑證作為重要的維權依據。若涉及重大人身傷害應先就醫,并要求醫院出具醫療診斷報告作為日后索償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