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我支隊于2010年底建成道路交通智能電子監控系統(俗稱電子警察監控系統)。該系統于2011年5月通過廣西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驗收,并獲該局批復同意用于道路交通執法。
????我支隊于2011年5月2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通過本地媒體對該系統固定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的19個地點進行了公布,并于7月1日使用電子警察記錄對不按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對輕微交通違法進行教育。
????經上級批準,定于2011年10月8日全面啟用道路交通智能電子監控系統進行交通執法,電子警察執法將按照“少處罰、多教育、逐步推進”的原則實施。現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電子警察監控系統在已經公布的19個路口記錄的不按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違法掉頭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經審核后將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系統”作為處罰依據。
????二、已經公布的19個路口中,第一批全面執法的路口為以下6處,電子警察在下列路口記錄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經審核后將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系統”作為處罰依據。西江二路與中山路交界處紅綠燈路口(香港城路口)中山路與阜民路交界處紅綠燈路口(中山花圃路口)文瀾路與西堤一路交界處紅綠燈路口(建行路口)新興一路與文瀾路交界處紅綠燈路口(新興路口)新興三路夢之島商城對出紅綠燈路口(夢之島路口)奧奇麗路與西堤三路交界處紅綠燈路口(人事局路口)
????三、其他13個路口,待廣大司機朋友習慣電子警察執法模式后,再分階段分批公告進行全面執法。
????四、電子警察執法實行三級審核制度。電子警察記錄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經過城區大隊、指揮中心、支隊分管領導逐級審核把關,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違法行為將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系統,對因緊急避讓、道路客觀條件造成的輕微交通違法記錄則視具體情況予以剔除。
????五、電子警察記錄的違法行為實行短信告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關于對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實行短信告知通告的通知》(桂公通【2011】221號)的相關規定,對電子警察記錄的違法行為將實行手機短信告知,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地址、聯系方式已經發生變更的,請到轄區車管所辦理變更業務或登陸“廣西交警便民網(www.gxjj.gov.cn)”辦理網上變更業務。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