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趙洋)11月16日,蒼梧縣大坡鎮的黎先生報料,稱自己從超市買鐘,收銀員未封好商品包裝,致使自己取走物品時鐘掉落到地上而損壞,超市拒絕賠償。目前,工商部門已介入此事。
????根據黎先生的陳述,15日晚上,他在太陽廣場北京華聯超市購買了一只價值85元的電子鐘,在收銀臺付款時收款員將包裝盒拆開后檢查了貨物,黎先生付款后把商品取走。
????沒走幾步,“哐啷”一聲,電子鐘從包裝盒內掉到了地上。一查看,黎先生發現電子鐘包裝盒的盒蓋子沒有封好。當時黎先生也沒在意,將鐘塞回包裝盒離開了超市。回家后放入電池,他卻發現電子鐘出了故障———時針失靈了。
????16日上午,黎先生返回超市要求更換電子鐘,他認為收銀員拆包檢查后,沒有重新封好包裝,致使電子鐘從包裝盒中掉出,物品損壞的責任應該由超市承擔。黎先生的要求遭到了超市的拒絕。
????當天下午,北京華聯超市在接受記者的采訪時,超市值班店長蘇先生答復,公司有專門的新聞發言人,對記者提出的問題,他們可以上報。對黎先生的遭遇,超市不提供任何信息,記者可直接到工商部門了解情況。
????記者從新興工商所獲悉,工商部門已經開始調查和調解此事。市順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新安認為,如果黎先生有證據證明收銀員未封好包裝盒致使電子鐘掉落,那么超市和顧客應該各承擔一半的損害責任;如果無法舉證,責任則由黎先生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