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梁穎 通訊員 石桂暉) 12月8日上午,長洲區交警大隊、長洲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召集轄區20多所學校、幼兒園負責人及校車駕駛員,召開了長洲區中小學和幼兒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暨校車安全排查推進會。
????“校車的安全技術要求有別于普通車輛。”梧州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技術科副科長徐非說,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校車上的每一個座位,都要求有安全帶;車身外識要有反光標識;車身要求是黃色并標注“校車”標識;車內座位面與車窗的下沿距離低于30厘米的,要求在車窗處安裝防護欄。
????“對于今年11月16日發生在甘肅的校車事故,相關部門和學校、幼兒園都應當引以為戒。”長洲區交警大隊大隊長莫勇剛說,甘肅發生的校車事故暴露出校車管理上存在的一些問題,希望學校、幼兒園的相關負責人和司機都要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要將學校校車的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和路線等情況再次匯總,健全完善安全檔案,杜絕非法校車上路。
????會上,長洲區20多所學校、幼兒園的負責人與長洲區交警大隊、長洲區教育局簽訂了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中明確提出,學校、幼兒園領導是學校、幼兒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嚴禁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校車。民辦學校、幼兒園法人購買的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應將車輛所有人變更為學校、幼兒園。校車的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客車不得用作校車。校車應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審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