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訊 12月7日,蒼梧縣大坡鎮一名蔣姓男子因將其親生父親毆打致輕傷被執行逮捕。
2011年11月23日18時許,蒼梧縣公安局大坡派出所接到一個群眾電話報警,值班民警聽到對方激動氣憤的聲音:快過來把我兒子抓起來!他打傷了我!
派出所民警事感蹊曉,于是迅速趕到大坡街蔣老伯家,見到蔣老伯痛苦地捂著左手,蔣老伯向民警一五一十地哭訴他為何要求公安機關處理他兒子蔣某東的緣由。
原來蔣老伯育有6個兒女,蔣老伯出錢給蔣某東開藥店以謀生計,藥店生意還算不錯,小倆口生活也過得有滋有味。但蔣某東脾氣暴燥,從小就欺負打罵弟妹們,也不贍養父母,還百般刁難甚至虐待老人,一句不合就要動手打人甚至要拿刀追砍父母;作為人夫也沒有盡到一個丈夫的責任,經常無故暴打其妻子梁某,致使梁某身上經常傷痕累累、以淚洗面。
更令蔣老伯氣憤的是,蔣某東未經和家人商量就自己擬好一張分家產、田地的協議,要求父母在協議書上簽字確認將蔣家大部分家產、田地分予給他,并向其他弟妹宣布。
案發時,蔣某東又來到其父親宿舍,逼迫蔣老伯在協議書上簽字,但蔣老伯不從,蔣某東就用木棍和木椅打、砸蔣老伯,幸好鄰居及時趕來制止,蔣某東才悻悻離開,臨走前還威脅其父說,3天內如果不簽好協議就打斷他的雙腿,讓其一世爬著走路!
后經法醫鑒定,蔣老伯被打致手骨骨折,構成輕傷。常言道家丑不外揚、虎父不食子,但蔣老伯不堪受其大兒子的凌辱,已忍無可忍,堅持一定要追究其子蔣某東的刑事責任。蔣老伯說:“希望蔣某東在高墻內能夠認真反省自己的人生和自己的所作所為,認真思考如何盡為人子、為人夫的責任,改過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