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梁穎 通訊員 洪超登 鐘康安)12月19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兩起運輸毒品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一審判決黃×國、梁×強、許×天等3名涉毒犯罪人員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面對近年來毒品犯罪案上升的嚴峻形勢,我市兩級法院將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
????據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介紹,2011年6月,廣西大新縣人黃×國、梁×強與同伙農×(另案處理)合謀,從大新縣購買毒品海洛因后,運輸到廣東省佛山市販賣。并由農×負責聯系毒品賣家,黃×國負責籌集毒資,梁×強負責聯系毒品買家。
????6月8日,梁×強與農×在大新縣租賃了一輛面包車作為運輸工具。6月13日,黃×國籌集到購買毒品的資金后,便與梁×強、農×一起駕車到大新縣德天瀑布附近的公路邊與販毒人員進行了毒品交易,共購買了 9 塊毒品海洛因。隨后,三人駕車從大新縣出發,將毒品運往廣東省佛山市,準備販賣給梁×強聯系好的毒品買家。
????6月14日 凌晨2時許,當黃×國、梁×強和農×三人駕車行駛到梧州市蒼梧縣大坡鎮蒼郁高速公路桂東收費站時,公安人員依法對車輛進行檢查。三人下車逃跑,黃×國、梁×強被抓獲。公安人員當場在車上查獲毒品海洛因9塊,凈重共3130.2克 。
????梧州市中院經審理認為,黃×國、梁×強參與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3000多克,罪行極其嚴重,且無法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黃×國、梁×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1年8月22日,廣西藤縣人許×天與“亞龍”(另案處理)相約在廣西南寧市會合,由許×天攜帶挎包前往崇左。途中,“亞龍”通過電話指揮許×天多次換乘車輛。8月23日23時許,公安人員在南寧市瑯東收費站對坐在南寧開往梧州的客車上的許×天依法進行檢查時,當場從其攜帶的挎包內查獲 4 塊毒品海洛因,凈重達1393克。
????法院經審理認為,許×天為從他人處獲取非法利益,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運輸,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許×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