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訊(通訊員 莫黎 李妍)因前女友另有新歡,男子不忿竟召集朋友“捉奸”勒索。近日,黃某和他的3個朋友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依法逮捕。
2011年12月29日上午5時左右,興龍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案,稱在長洲區新興村某處出租屋內有人被4名男子敲詐勒索5000元。接報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了解情況,并將涉嫌敲詐勒索的4名嫌疑人以及事主帶回派出所對事件進行進一步了解。
經了解,2011年12月29日凌晨,鄒某與女友劉某在出租屋內正欲休息,剛睡下沒多久就聽見有人來敲門,敲門沒得到回應便用腳將門踢開。進來4名男子,其中的一位黃某稱自己是劉某的男朋友,說鄒某勾引了他的女朋友劉某,現在捉奸在床,要求鄒某賠償8000元了事。鄒某稱自己沒有那么多錢,黃某于是“降價”至5000元,否則就毆打鄒某。鄒某只好叫朋友湊錢,將錢匯到黃某給的指定賬戶內。鄒某的朋友找到出租屋后見勢不妙,于是報警。
經查,黃某和劉某原是男女朋友關系,相處一段時間后,劉某和黃某感情逐漸疏遠,劉某另有了新歡。2011年12月29日凌晨,黃某發現其女友劉某和鄒某雙雙回到劉某住處,嫉從心生,于是召集其朋友蘇某、侯某和陳某,打算敲詐鄒某一筆,哪知最后人財兩空。
今年2月3日,人民檢察院核查后,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黃某等4人依法逮捕,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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