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羅麗思 通訊員 楊麗雯) 為解決禁漁期間漁民的生活問題,梧州市有關部門將對困難漁民發放生活補助資金。
????據了解,從2011年起,每年的4月1日到6月1日,珠江的干流、重要支流和通江湖泊實行禁漁期制度。近日,梧州市有關部門決定,在兩個月的禁漁期內,向生活困難的漁民發放救助金。
????據介紹,本次禁漁期補助資金發放分為兩類:符合城鄉低保救濟條件的漁民,全部納入城鄉低保范圍,在禁漁期間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對在禁漁期間不符合城鄉低保救濟條件的困難漁民,給予一次性臨時生活救助,補助金額為每人每月150元,補助兩個月。補助對象為:持有效捕撈許可證的漁民家庭中從事捕撈、且無其他從業收入的人員及其18歲以下的子女。已領取養老金、或年滿18歲已從事其他職業的人員,不列入補助范圍。
????生活補助資金的申請辦理手續為,由戶主憑有效捕撈許可證(其中證件年審期到2011年有效)、戶口簿、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提出申請,由居(村)委會調查核實、公示,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復核,經城區(縣、市)民政局審批后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