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趙洋 通訊員 黎煒) 日前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梧州地震局相關負責人說:“《條例》首次要求將抗震設防要求管理納入基建管理程序,將抗震設防要求納入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內容,這是一大進步。”目前我市、縣(市)地震局已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進入了本級政務服務中心開展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行政審批和服務工作。“地震局將會同市發改委、市住建委等有關部門從建設工程的立項及備案、設計圖紙的審定、施工許可證的發放等三個環節進一步嚴格把關,杜絕我市建設工程項目不按要求進行抗震設計、施工。”地震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新《條例》中海專門將礦山、水庫等重大建設工程單列出來,要求其建設專用地震監測臺網或設置強震動監測設施。設施建設、運行所需資金由建設單位承擔。未建設專用地震監測臺網或者未設置強震動監測設施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20萬元罰款。
????記者還注意到,《條例》中還規定:建設工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可以對已建工程的抗震性能提出鑒定申請。梧州市地震局表示,這意味著市民可以為自己居住的房屋申請抗震鑒定了。 梧州市地震局解釋,經由具有相應資質單位鑒定后,如不符合現行抗震設防要求,市民可以對房屋進行抗震加固或重建,而申請相關鑒定的事宜,可以咨詢梧州市地震局及相關部門。
????鏈接:梧州市轄區地震宏觀構造從屬于華南地震帶內,境內斷裂帶具備發生中強以上地震背景。據史料記載,梧州曾發生顯著有感地震90多次,最大震級4.8級。近年來2級左右地震屢有記錄,最近發生的有感地震是2011年4月3日岑溪岑城2.5級地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