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歐蕾蕾 通訊員 何華文)近日,市民潘先生來電反映,今年用電價格在5月份仍按枯水期電價收費。對此,他對豐水期和枯水期時間段的劃分表示不解。針對潘先生的疑問,記者從供電部門了解到,根據廣西電價政策規定,豐水期電價已從今年1月1日起取消。
????眼下,我市居民用電價格是按豐水期和枯水期兩個標準劃定。潘先生表示,一般每年的4月份或5月份,電價就開始轉為按豐水期的標準收費。但他從今年5月份的電費賬單上看到,5月份電費仍按枯水期的電價收費。“進入5月份,江河水位已普遍上漲,但電價仍沒有調整到豐水期的收費標準,那么豐水期和枯水期的時間段具體是怎么劃分的?”潘先生說。
????據了解,按照豐水期和枯水期的收費標準,每年的5月至10月,用戶按豐水期的標準繳納電費,而11月至次年的4月,則按照枯水期的收費標準繳納電費,兩個收費標準之間每度電相差約0.1元。
????為何進入5月份,電費仍按枯水期電價收費,什么時候開始轉為豐水期電價。針對這些問題,記者咨詢了梧州供電局。梧州供電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電價收取的標準,是由物價部門統一制定實施的,供電部門只是按照標準,規范收費。而根據廣西電價政策規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豐水期電價,在階梯式電價收費方式實施前,仍按照枯水期的收費標準收取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