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曾燕) 6月27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近日,該中心下發了《關于調整梧州市2012年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及下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2012年度單位和個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和下限作出了規定。按照規定,2012年單位和個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為995元、合計不高于1990元,下限為50元、合計不低于100元。此外,梧州市全轄區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也將于2012年7月開始調整。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的通知》(桂房改[2011]50號)、梧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梧人社字[2012]24號)提供的最低保障工資,以及梧州統計年鑒提供的2011年梧州市職工平均工資,我市的201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及下限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公積金月繳存上、下限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上限的設定主要是兩個原則:一是根據梧州統計年鑒提供的2011年梧州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最高不應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二是調整后的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12%。
????以市本級設定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為例,統計部門公布的2011年梧州市職工平均工資為33135元,推算出2011年梧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761元,那么職工月繳存額基數上限=2761×3(倍)×12%(繳存比例)=995元。由此設定2012年個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為995元,加上單位繳存的995元,合計不高于1990元。
????下限的設定也有兩個原則:一是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5%;二是梧州市勞動部門公布的城市最低工資標準,即1000元。
????此外,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將于2012年7月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由于調整人數較多,為便于數據核對及業務處理,該位負責人提醒各繳存單位,如需有調整、補繳情況且調整、補繳人數在15人以上的單位在遞交相關書面單據時一并提交《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的Excel電子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