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余靜 見習記者 李晨雨)夏天又至,肉質鮮嫩的田雞也成了很多人餐桌上的美食。但是,捕捉、銷售、食用野生田雞是否違反了相關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呢?有市民向本報記者提出了疑問。日前,記者對梧州市場出售田雞的情況進行了實地調查,并向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進行咨詢。
????25日上午,記者走訪了新興市場、南中市場等多個市場,看到很多攤檔都有田雞出售。在新興市場一個出售田雞的攤檔前,記者向攤主詢問,這是否為野生田雞時,該攤主馬上走出來說:“這都是自己夜晚拿電筒在田里逮到的,保證是野生的。”在南中市場的水產行里,出售田雞的攤檔均聲稱自家的田雞絕對是野生田雞。
????走訪中,據一些攤主介紹,目前市面上銷售的田雞有野生和人工飼養兩種。在價格方面,野生田雞比人工飼養的要貴上很多。在京梧市場一個水產檔口前,老板娘告訴記者,野生田雞50元/公斤,而人工飼養的只需20元/公斤。
????那么這些在市場上公開出售野生田雞,是否違反了相關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呢?據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的工作人員馮燦介紹,田雞是部分蛙類的俗稱,目前市面上大量出售的田雞種類主要是虎紋蛙。野生虎紋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其他蛙類則大多屬于“三有”保護物種。但總的來說,蛙類都是有益的動物,因此都受到保護。但是近年來虎紋蛙也被人工大量飼養用作食材。
????據馮燦介紹,以前曾接到過市民舉報有人在販賣野生蛙類,但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取證時,對方卻能出示進貨的相關收據來證明自己所銷售的青蛙是從養殖場買回來的,“所以我們在執法時也很難證實對方是否在銷售野生蛙類,這給我們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難度。”馮燦說,近年來,隨著野生青蛙被大量捕捉,現在能捕捉到的個頭較大的野生田雞數量是相當少的。他提醒,市民不應偏信野生田雞營養價值比人工飼養的要高,更不要輕信攤主所說的,價格較高者是野生田雞這一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