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趙洋)市民上街購物,竟遭遇被迫“自證清白”鬧劇。8月31日,網友“平靜的十三點”因此事心緒難平,在微博上表達不滿:“商家有什么資格搜身?”警方表示,如果商戶懷疑顧客盜竊,可以報警,但不能擅自搜身。如果遭遇商家強迫搜身,顧客也可通知警方到場處理。
????網友:店家“搜身”無理據
????31日中午,網友“平靜的十三點”發微博稱,8月29日傍晚和30日中午,太陽廣場二樓的某食品專營店和恒業國泰廣場的一家書報攤業主懷疑她偷東西。前者要求她掏褲袋檢查,后者要求搜她的袋子。但發現未被偷東西后,商家也不說“對不起”。
????這名網友認為自己品行端正,無偷竊心理,但這樣被懷疑偷東西,心有不快,加之店主對其的搜查行為毫無道理。“平靜十三點”的遭遇引起了網友的關注。不少網友紛紛留言發表看法,有網友認為店主做得太過分,以后不要光顧兩家商鋪;也有網友認為商家無權搜身,“平靜十三點”應去派出所報案,或去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
????商家:這種行為不算搜身
????對“平靜十三點”的說法,兩家商戶的經營業主一致認為“這種行為不是搜身”。太陽廣場二樓某食品專營店的女店主表示,29日傍晚,她似乎看到這名女孩用身體遮擋購物架,然后用手將一包標價為1.5元的板藍根潤喉糖塞進褲兜里。在女店主的要求下,女孩掏出了褲兜,“當時未發現口袋里有糖”。但女店主認為這種行為不屬于搜身,并稱“事后已向這名女孩道歉了”。
????恒業國泰廣場某書報攤經營者蘇先生則表示,30日中午,一名女孩在書報攤前看雜志,看了一會后將一些東西塞進了隨身攜帶的環保袋后匆匆離開。他當即追上去要求查看其環保袋,發現里面只有一把傘。蘇先生認為,他只是要求查看環保袋,并未搜身。
????蘇先生還訴苦,賣出一本雜志的利潤不到一元,但書報攤每個月被偷的雜志和各類物品價值都超過200~300元,這令他很煩惱。他說:“經營書報攤不容易,我當然有權知道別人從我的書報攤拿走了什么。”
????公安部門:雙方都有權報警
????對于雙方的說法,梧州市南堤派出所所長黎品豪認為,商家懷疑顧客盜竊,要求顧客自證清白的行為不屬于搜身,但顧客完全可以拒絕商家查看其私人物品的要求。如果遇上這種煩惱,最方便的解決方法就是報警。
????南堤派出所民警駱偉權表示,非經法定程序批準,非由執法人員執行,任何人不得對他人進行搜身。商戶無搜身的權利,也無要求查看顧客身上物品的權利。如果商戶懷疑顧客盜竊,可以報警,由民警依法搜查,不能擅自搜身或要求顧客“自證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