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楊宗林) 近日,廣西公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梧州市法制辦主任賴啟第介紹,目前梧州騎樓特色建筑有的已被拆除,有的已破舊損毀,但尚未有一整套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制度。因此,通過制定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條例,把梧州騎樓保護和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從而維護梧州騎樓歷史文化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正確處理好梧州騎樓建筑文化的保護、傳承關系,為梧州騎樓提供法律保障。
????核心保護與外圍保護相結合
????《征求意見稿》規定,騎樓文化街區的保護范圍東起石鼓路、云蓋路、阜民路;北往東正路、建設路、北環路至龍母廟;西、南至桂江、西江所圍合的區域。梧州騎樓文化街區分為核心保護區、外圍保護區(亦稱為風貌協調區)兩個部分。
????對騎樓城的保護具體有些什么內容?《征求意見稿》規定,核心保護區方面,建筑物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按照騎樓歷史風貌建筑的保護要求,對騎樓歷史風貌建筑進行修繕、保養。因建筑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經有相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的騎樓建筑,應當按“恢復原貌”的原則進行拆除重建。
????《征求意見稿》規定,在梧州騎樓文化街區內,禁止擅自對騎樓建筑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騎樓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生產、銷售、儲存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燃放煙花爆竹;在庭院、走廊、陽臺等場所亂掛或者堆放雜物,違法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沿街或在公共場所亂寫亂畫亂貼;擅自占道從事擺賣、生產、加工、餐飲等經營活動等行為。
????破壞騎樓最高罰30萬元
????《征求意見稿》對違反規定也做了相應的處罰。在文化街區內違反規劃從事建設活動,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騎樓建筑,對騎樓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構成破壞性影響的,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以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以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擅自設置、移動、涂改或者損毀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標志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擅自設置廣告牌匾、霓虹燈、泛光照明等外部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恢復原狀;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擅自對騎樓建筑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騎樓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鼓勵梧州市民多提建議
????梧州市法制辦表示,該條例由我市市政府起草報送自治區法制辦,是專門為保護梧州騎樓城而立,關系到梧州騎樓歷史文物的保存,也關系到每個梧州市民的切實利益,希望市民積極參與,多提符合梧州實際的提寶貴意見。
????據悉,《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已在廣西政府法制網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市民可以通過網絡發送電子郵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截止時間是2012年11月8日;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民生路1號自治區法制辦;電子郵箱:gxfzbfgyc@163.com;傳真:0771-2800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