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素雅 通訊員 劉柱才)記者從梧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出的通知,從2012年10月1日起,自治區對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進行調整,并建立生活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目前,生活補助款已陸續到位,將在年底前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手中。
????據介紹,本次調整的優撫補助項目包括: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下同)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紅軍失散人員和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調整后,殘疾軍人的殘疾撫恤金及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均在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5%,其中最低補助標準從原來的每年3140元提高到3610元,平均每月提高約39元。居住在城鎮的烈屬定期撫恤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50元;居住在農村的烈屬提高到每人每年6930元。享受待遇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250元提高至285元,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經費。
????據了解,這是自治區以及我市連續五年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此前,自治區還出臺有關文件,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對在農村和城鎮的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建立自然增長機制,每兩年調整提高一次,每次按每人每月10元的幅度上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