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楊宗林)近日,有市民致電本報報料熱線,稱到金暉汽車站快件部領取快件,被收取1元費用。該市民質疑,物品在寄出的時候已將運費付清,為何領取時仍要收費。對此,金暉車站方面表示,收取的是物品卸車費,且收費有文件依據。記者采訪的律師則認為,車站所收費用不合理。
????領取快件要交“卸車費”
????市民莫小姐講述,前幾天其朋友在南寧埌東客運站將三件衣服以快件形式寄送到梧州金暉汽車站。起運時朋友已付了全部運費25元,但當莫小姐去金暉車站領取衣服時,卻被告知須收取1元錢費用。
????莫小姐對此感到不解,服務員答復“這是卸車費”。莫小姐致電詢問南寧的朋友得知,寄送物品時工作人員并沒有告知須收取這項費用,她認為車站此舉屬違規收費。
????車站表示收費有據可依
????12月5日,記者來到金暉汽車站快件部,服務人員表示,市民在寄送或領取快件時均要收取裝卸費,“30千克以內的行包,每裝卸一次各收取1元錢,30千克以上的各加成50%計收。”
????梧州超大金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汽車客運服務站副總站長陳燕接受記者采訪時則表示,客戶寄出時付的僅是運輸費,并不包含裝卸費在內,裝卸費可由寄出站和到達站分別另外收取。
????陳燕表示,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汽車客運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價格[2010]398號文,“客運站為旅客裝卸行包,可向旅客收取行包裝卸費。行包裝卸費按每件每裝或每卸一次1元計收,單件行包重量超過30千克或行包體積超過0.12立方米的,行包裝、卸費各加成50%計收?!薄R虼怂J為,車站方面收取“卸車費”不屬違規收費。
????律師認為車站偷換概念
????金暉汽車站認為這項收費合理,法律界人士卻表達了不同看法。
????廣西順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子波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汽車客運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客運站為旅客裝卸行包”的主體必須是旅客,即旅客在搭乘車站的車輛時,由于物品太多而叫車站工作人員幫忙裝卸,才可以按這個條文收取費用。
????但快件寄送的主人并沒有上車,也就沒有“旅客”這一說法,更不可能出現車站人員幫旅客裝卸物品的情況。“所以金暉車站是偷換了該文件的概念,他們的收費并無依據。”李子波說,市民可以就其不合理收費到物價部門進行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