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梁燕如)新浪微博網友“我係鋮鋮”購買了一瓶護發素,發現商家收費高于廠家建議零售價,便在新浪微博附圖訴說了這一遭遇。市物價部門表示,廠家建議零售價對經營者定價只起到指導作用,市民應理性對待廠家標價行為,若發現商品收費與價簽信息不符,可向物價部門舉報。
????記者聯系網友“我係鋮鋮”獲悉,近期,他到新興一路某超市購買了一瓶護發素。該護發素外包裝上標注,廠家建議零售價18.8元。當時,他沒有看商品價簽,以為廠家建議零售價就是商品售價。結賬后回到家才發現,小票顯示該瓶護發素實際收費是23.5元。他質疑超市或存在欺騙消費者行為,便發微博提醒身邊的朋友購物時留心。
????12月15日,記者來到網友“我係鋮鋮”購物的超市發現,貨架上已經沒有了他購買的護發素。記者查看同品牌產品發現,某家庭裝洗發水上也標注了廠家建議零售價是9.9元,而對應的商品價簽也是9.9元。
????走訪中,記者發現,部分日用品、服裝等都標注了廠家建議零售價或出廠價。其中,日化類商品價簽顯示的售價或與廠家建議零售價一致,或低于建議零售價。部分服裝類商品價簽顯示的售價則遠低于建議價。在太陽廣場某折扣服裝店,某件外套標注建議價是500多元,但價簽顯示的零售價不到40元。此外,部分標注了廠家建議零售價的商品隨附提示“最終售價以銷售商門店標示為準”。
????商品外包裝標注的廠家建議零售價和出廠價,零售商是否必須執行?對此,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我國實行市場經濟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有關系國計民生的部分商品如食鹽等由政府定價或實行政府指導價,除此之外,經營者可根據自身經營成本對各類商品自主定價,廠家建議零售價只起到指導作用,沒有強制性。
????市物價部門提醒,市民如果發現商品實際收費與價簽顯示的價格不符,可用手機等設備拍下價簽信息,并憑購物小票向物價部門反映。針對部分商品零售價遠低于建議價的現象,市物價部門表示,不排除商家利用價格的懸殊對比進行促銷,市民應理性對待,價比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