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孔妮)近日,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發布信息,《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我區參加升學考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于近日出臺,對于在我區完成初中階段義務教育的隨遷子女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對于“高考移民”將從嚴限制。
????據了解,《意見》對于在我區完成初中階段義務教育的隨遷子女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對于“高考移民”要從嚴限制。因此我區的“異地升學”方案仍然以學籍限定為主線,以戶籍限定為輔線,同時輔以外來人員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為限定條件,做到既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維護隨遷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又防范“高考移民”破壞我區普通高校招生秩序。
????在我區接受完整初中階段義務教育后繼續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的外來人員,只要其滿足學籍條件和法定監護人條件,即在我區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取得我區初中畢業證書,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在我區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不受戶籍限制。
????此外,還有幾種情況下,外來人員可受部分限制或不受限制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我區有效期內的經我區地級市(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籍,并取得我區高中畢業證書,不受戶籍限制;原戶籍在我區(以出生后首次戶籍登記為準),或出生在我區后戶籍遷出又遷回我區,高考報名時戶籍在我區的人員,不受學籍限制;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遷入我區的,不受學籍、戶籍條件的限制。
????為切實防范“高考移民”,針對沒有在我區接受完整的初中階段義務教育,申請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的外來人員,要求其必須同時滿足學籍、戶籍及法定監護人等三方面條件。
????對不符合廣西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意見》規定,待教育部出臺相關文件規定、經其戶籍所在省(自治區、市)同意后,可在我區借考,但須由戶籍所在省(區、市)負責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