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梁穎) 今年開始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新交規》)中,對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規定一次扣3分。然而記者采訪發現,在我市沒有設置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上,鮮見過往機動車能主動減速、停車、避讓行人,對于市民來說,在這樣的路口過馬路還是要擔驚受怕。
????近日下午6時許,蝶山二路龍骨沖路口車來車往,市民張麗芳站在人行橫道準備過馬路,眼看著往來車輛稍微少了一些,張麗芳剛邁出第一步,一輛面包車便按著喇叭急匆匆開了過來,沒有一點要減速讓行的意思,她只好趕緊退了回來。
????在馬路邊站了一分多鐘,機動車一輛接著一輛絡繹不絕地開過,站在張麗芳身邊等著過馬路的市民也增加到四五個,這時候大家才互相壯著膽走上了斑馬線。看到“抱團”過馬路的市民,一些過往的機動車才減速避讓。
????“要過個馬路可真難。”采訪中,超過八成的受訪市民發出感嘆。
????記者也在市區數個沒有信號燈的人行橫道體驗了過馬路的艱辛。記者在現場發現,當只有一名行人在等候時,過往車輛基本不會減速避讓行人通行。即使行人已經走過了人行橫道的一半,站到了馬路中間,另一個方向駛來的車輛也很少能主動減速或停車讓行。
????“開車經過人行橫道時,你會減速、停車、避讓行人嗎?”面對采訪,有的司機表示看見老人、小孩、孕婦等需要幫助的人過馬路時,會主動減速、停車、避讓;有的司機則坦言自己確實沒有太在意,以后會更注意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扣3分。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宣科負責人說,人行橫道線是保障行人安全通過道路的交通信號,行人在人行橫道線上有特別的通行權利。
????今年以來,梧州市交警部門一直在開展“禮讓斑馬線”行動,倡導司機行經人行橫道時,應依法減速避讓行人。新交規實施后,交警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強現場執法,對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打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