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楊桂寧)“人行道被各類機動車占著,行人都得繞著車走了。”近段時間以來,新聞路翡翠苑住宅區(qū)路段的人行道儼然成了公用停車場,臨街商鋪的店主以及一些居民將自己的車直接停放在人行道上,不僅影響行人出行,還破壞了路面。
機動車與行人搶道
1月9日上午,記者來到新聞路進行了實地采訪。在該路段,幾乎每家店鋪門前都停放著各類車輛,尤其翡翠苑臨街的近200米路段,車輛亂停亂放的現(xiàn)象尤為嚴重。行人為了躲避機動車,只能穿梭于車輛之中,一些行人干脆走到機動車道上。
“車子開走一輛又停一輛,絡繹不絕,白天晚上都如此。”家住新聞路楊女士說,這個路段車輛亂停的現(xiàn)象由來已久,白天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車輛多屬臨街商鋪的店主以及前來購物的顧客,晚上則是周邊居民為主。
據(jù)了解,新聞路雖然不是市區(qū)交通要道,但周邊都是住宅區(qū),每天從這條路外出的居民非常多。
人行道地磚很“受傷”
記者在走訪時看到,由于長時間停放車輛,新聞路的人行道已被“破相”,地磚四分五裂,道路變得坑坑洼洼,走在上面會發(fā)出“砰砰”的響聲。
“晴天倒還好,要是碰上下雨天就麻煩了,一不小心一腳踩下去,磚下的臟水能濺上褲腿。”市民王女士向記者抱怨稱,遇到下雨天這條人行道上的地磚就會松動,積水嚴重。
不少市民還感嘆,這些人行道被占用停車后經常破損,然后修復,不久又被壓壞,太可惜了。
“緊箍咒”須勒上頭
亂停亂放現(xiàn)象,不僅為廣大市民所厭惡,也是法規(guī)所不允許的。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按照法規(guī),機動車、非機動車均應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應當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對此,市交警部門表示,將對亂停亂放現(xiàn)象突出的路段加強巡查和監(jiān)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