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報料熱線報道 (記者 曾燕) 按時足額交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個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但如果房屋閑置了,也沒有產生垃圾,是否還需要繳納這筆費用?近日,市民吳先生就碰到了這樣的疑問。
????吳先生原本居住在西環路,2010年他搬到新興三路后,西環路的房子就一直閑置著,只是每隔幾個月回去查看一下,那套房子的水費單用水量也顯示為零。最近,吳先生卻接到了該房子所在小區物業人員的通知,提醒他盡快交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接到小區物業人員通知后,我很納悶,房子沒人住為什么還讓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吳先生說,雖然需要交納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用不多,但覺得像這樣的情況理應不需再交納這筆費用。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不少市民也遇到過類似吳先生這樣的情況。那么,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按什么標準征收?房屋閑置是否還需要交納?
????對此,記者咨詢了梧州粵海江河水務有限公司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他告訴記者,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由水務公司隨水費代收的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每月收取后將全額轉付給三個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站。代收的生活垃圾處理費電子數據,包括應收費用戶及收費金額,都由各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站按月提供給水務公司,他們則根據其提供的數據向用戶代收。
????據市市政管理局市容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關于梧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辦法的通知》,居民住戶垃圾處理費由梧州粵海江河水務有限公司代收,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個人和其他組織,必須按時足額交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如果用戶有長期不居住的情況,要及時向城區環衛部門反映,環衛部門會根據用戶提供的情況,核查屬實后可予以銷減費用。即使已繳交費用,經核定屬實后,也可以按照規定辦理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