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素雅)收養孤兒將其撫育成人,在傳統觀念是一件為善美事。但近日,河南蘭考“14”火災事件,則暴露了個人和民辦機構收養孤兒在養育條件和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隱患。據了解,除了機構供養、親屬供養,個人收養孤兒的情況在我市也同樣存在。梧州市民政部門提醒,為了避免非法收養事實及造成“黑人黑戶”等后果,市民和有關機構在發現棄嬰后,應及時報警,讓警方聯系醫療、社會福利院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救助。
日前,居住在梧州市蝶山區的網友“lixiaowu”就遭遇了違規收養造成的困惑。該網友說:“我們夫妻生有一個男孩,在幾年前沒有辦理手續就收養了一個女孩。現在想讓在外地上學的小孩回梧州的小學繼續讀書,咨詢了社區才發現自己不符合收養條件,小孩如果要上戶口,不但要辦一系列手續,還要繳納相應罰款。”該網友在梧州零距離網絡問政平臺發帖提出疑問:“我按照傳統觀念收養小女孩,親戚認可,同事認可,就是社區不認可。請告訴我到底我收養小孩非法嗎?”
市民政局網絡發言人日前對該網友的問題作出了回應。該發言人介紹,根據民政部、公安部、衛生部、計生委五部委《關于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收養棄嬰應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按照該網友所述,于2006年私自收養了一名兒童,而且生育有子女。如果這名網友要辦理收養登記,按規定可先到城區所在民政局領取并填寫有關表格,并到撿拾該兒童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報案證明。然后,將該兒童暫時移交梧州市社會福利院撫養,經發布公告期滿確認為無人認領的,市福利院將為其辦理集體戶口。然后,網友再向蝶山區民政局申請辦理領養手續,同時還需提供兒童發現地村(居)委會簽意見的《撿拾棄嬰(兒童)情況證明》、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出具的《子女情況證明》、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等材料。
那么,未生育的市民是否可以直接收養棄嬰或孤兒?市民政局社會福利事務科負責人表示,市民可以對被遺棄嬰孩進行臨時救助,但請不要直接抱回家撫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相關條例,違法收養嬰兒很可能會造成嬰孩難以上戶口,成為“黑人黑戶”,甚至影響孩子以后的上學和就業等。
該負責人建議,市民發現棄嬰應該及時報警,讓警方聯系醫療、社會福利院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救助。想要收養嬰孩的市民,也應符合法定收養條件,通過法定程序進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