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3月5日,蝶山區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寵物傷人引發的健康權糾紛,被告吳×于當日支付原告陳×500元醫藥費等費用。圓滿的調解結果,讓雙方得以重拾昔日友情。
????事情源于2月13日晚,陳×藉新春佳節之際上門拜訪好友吳×。兩人均是愛狗之人,閑聊間吳×聊到自家養的一只寵物狗,血統純正、性格溫順,甚是惹人喜愛。于是,陳×饒有興致地去逗弄吳×家中的寵物狗,豈料不慎踩到狗的尾巴,被狗咬了一口小腿。事發后,吳×當即為陳×簡單地處理了傷口,并給陳×500元去注射狂犬病疫苗。此后,吳×還為陳×購買了100多元的滋補品作為賠禮。
????在第二次接種狂犬疫苗后,陳×了解到狂犬病毒潛伏期長,一旦發病,死亡率百分之百。陳×擔心自己會感染上狂犬病毒,便再次登門要求吳×寫保證書,保證若陳×以后狂犬病發作,吳×要承擔全部責任。吳×認為陳×若以后發病,并不能確定發病原因是因為本次受傷而引起的,故不愿擔保,只愿意再賠償陳×400元營養費。陳×與吳×因此爭執不下。陳×于2月27日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吳×賠償醫藥費、營養補助費、精神損害費共計2000元。
????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后認真審查案情,了解到陳×與吳×是多年朋友,兩人關系一直很好,但因此次事件雙方已經鬧得不可開交,傷及多年友情。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承辦法官電話通知雙方于3月5日上午到法院進行調解,起初雙方各執一詞,對各自的調解方案均予以否決。法官向雙方耐心釋法明理,同時也向陳×說明,其對于此次事故的發生也有一定的過失,也應承擔一定責任。
????通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吳×在原先已經賠付的基礎上再賠償500元,吳×當場履行了賠償義務,并感謝法官讓兩人的友誼得以延續。
????(嚴玲 張家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