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曾燕)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位于西環路的盤龍小區物業未經居民同意,將小區內的公共道路和綠化帶擅自改成了收費的停車場;并且從4月1日開始,所有停在小區內的車輛一律收費,但不承擔刮花、丟失等責任。對此,負責小區物管的工作人員解釋,因為物管費收不上來,他們只能通過車輛收費來補貼日常的物管費用和工人工資。
小區公共用地變停車場
近段時間以來,盤龍小區住戶吳先生發現,不斷有外來車輛涌入小區,尤其在周六周日。起初,他以為這是偶然現象,后來他跑到小區保安室詢問緣由,一名保安解釋,進入小區內的車輛都要收費,而且允許外來車輛停放。
18日上午,記者在盤龍小區外停車區域看到,物管人員已經用油漆劃定停車位,并在每個停車位前豎起牌子注明“停車收費”。此時,有幾輛企業的交通大巴停在這里。吳先生說,這是外來車輛,只要每月交錢,就可以停在這里。小汽車400元/月,電動車45元/月,摩托車、助力車40元/月。
靠近停車場的綠化帶,因為長期停放車輛,草坪已經被碾壓、破壞,留下深深的車輪印和大量的黃泥。
“小區內的車道和綠地是公共用地,是全體小區業主共有的,物業管理公司有什么資格擅自收費,并允許外來車輛停放?”提及此事,吳先生認為,作為該小區的業主,自己的權益被侵犯了。
對此,記者詢問了負責小區物管的一位工作人員。對于停車收費一事,他解釋,這也是無奈之舉,因為小區物管費一直收不上來,為了維持小區日常管理工作和支付工作人員工資,他們只能采取停車收費的方式。
對此,一位知情人士介紹,盤龍小區的事情比較復雜,開發商、住戶和小區物業之間一直存有矛盾。因為開發商建樓時,項目驗收無法通過,因此住戶的產權證一直辦不下來。業主們對此多有怨言,進而拒絕繳納物管費,而為了維持小區日常管理工作,物業公司便采取停車收費的措施來應對。
律師:
可以收費但不能據為己有
盤龍小區停車收費時候合理?梁律師認為,目前停車場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開發商投資建設、可供出售的專用停車場,該類停車場一般是在樓層地下,產權明晰;另一種則是由小區空地改成的停車場,如小區道路兩旁、公共規劃用地等,這種類型的停車場由于占用了公共的用地,歸屬權不明確,很難界定責任人和產權人。按照行業慣例,小區公共停車場一般由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收費,收成全部歸物業管理公司支配。但是,小區公共停車場到底屬于誰,物業管理公司有沒有收費主體資格,收取的費用是否應該單獨歸物業管理公司支配呢?
梁律師認為,房地產證載明:業主購買了房,同時擁有了住宅區的土地。業主的車輛進入住宅區,管理者收取業主停車費用,只能稱之為“車輛保管費”或“車輛管理費”。物業公司收取公共停車費并不歸物業公司所有,只能作為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在小區公共管理事務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