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余靜)只要悄悄按下按鈕,將一個小玩意碰到別人的身體,就可以電擊到別人。4月23日中午,記者途經潘塘公園時看到,一對男女支了個小攤在賣“電人玩具”。
????記者以顧客的身份上前咨詢,這對男女馬上介紹擺在攤子上的各種電人玩具,有電人筆、電人卷尺、電人打火機、電人掛飾、電人鼠標、電人游戲機等,十多個種類。
????“這個玩具真的會電到人嗎?怎么用呢?”記者問。“有開關的,只要按按鈕,就能電人。”其中那位男性攤主隨手拿起一個電人卷尺,說只要拉卷尺頭,就能感受到電流,這個卷尺還能當打火機使用……這位攤主一一向記者介紹了這些電人玩具的使用方法。
????但攤主強調,這些電人玩具發出的電流非常微弱,人體碰到的話只會產生酸麻的感覺,不會有觸電危險。
????記者看到,這些電人玩具外觀沒有任何關于生產廠家、產品說明等信息,兩位攤主對此也說不上來。
????當天有不少市民走到這個攤位前,詢問這些電人玩具的價格,由于這些小玩具的價格在8元到10元不等,許多人最終嫌價格偏高而離開。
????由于這些小玩具沒有任何產品說明,又是街頭的流動攤販所銷售,萬一這些整人玩具在使用時對他人造成傷害,購買者該如何維權?
????對此,益遠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類似這些在街邊出售的、無產品合格證、生產廠家等資料的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直接侵權人,即使用該產品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人,必須承擔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