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在西堤一路,民警將一位不配合檢查的摩托車駕駛人控制住。

民警對三輪車、低速載貨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梧州零距離網訊(通訊員 陳家龍 石舒茵 呂鴻斌 劉睿)近日,梧州交警持續開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專項行動,對三輪車、低速載貨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4月23日統一行動中,梧州交警共查處各類違法597起。
4月23日早9點46分許,蝶山大隊執勤民警在西堤一路建行崗對一輛桂DG95xx二輪摩托車進行例行檢查時,駕駛員突然扯開摩托車油管,一旁執勤的民警和協管員見此情形,立即上前協助,及時控制住該摩托車駕駛員。經交警部門初步調查確認,該名陸姓駕駛員駕駛的摩托車逾期未參加年檢。由于該摩托車駕駛人行為反常、精神狀態不佳,民警在查清其沒有犯罪嫌疑的情況下,通過電話通知其家長將其領取回家,同時依法扣留了該輛摩托車。
公安交警部門提醒,今年5月1日起將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新規對之前的報廢規定進行了統一并對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較為顯著的變化是對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已注冊的機動車實行強制報廢,同時新規明確規定了各類機動車的“退休”年限,首次取消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限制。新增加了距本規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的規定。此外,交警車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在2013年5月1日前已達到本規定所列報廢標準的機動車,需在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報廢。逾期未審驗機動車所有人需盡快在2013年5月1日前到我市各級公安交警車管部門進行年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據梧州公安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行動從4月1日持續至4月30日,將延續3月全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的高壓嚴管態勢,擴大整治范圍,從各個城區延伸至鄉鎮、城鄉結合部、山區,同時結合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整治三輪車、低速載貨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摩托車超員等違法行為。還將定期開展統一整治行動,保持整治行動的常態化,有效遏制農村道路交通事故高發態勢。據統計,當日梧州交警共查處各類違法597起,其中無證駕駛17起、機動車違法停放104起、摩托車超員6起、機動車超載13起,三輪車、低速載貨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2起,有效凈化了路面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