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5月5日,兩名司機因會車時相互刮擦造成輕微交通事故,但兩司機卻未按相關規定及時主動撤離現場,導致了容(縣)藤(縣)二級公路旺國村路段交通擁堵半小時。最終,兩人被藤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各處200元處罰。
????5月5日上午10時30分,胡×駕駛一輛大貨車沿容(縣)藤(縣)二級公路由金雞鎮往梧州方向行駛,至金雞鎮旺國村路段,在公路中線會車時不小心與相向而來的一輛面包車發生刮擦,致兩車輕微損壞,損失共約300元。
????事故發生后,兩司機當即下車協商賠償問題,但意見沒有達成一致。隨后,雙方開始互相指責,再發展到破口大罵,甚至要動起拳腳,幸被旁人勸止。兩車故意賭氣停留在路中半個多小時,導致容(縣)藤(縣)二級公路旺國村路段交通出現擁堵,大型車輛無法通行,小型車輛和摩托車只能繞道緩慢通過。后經交警趕來協調,才將各自車輛移到路邊,公路才恢復正常通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三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對于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符合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條件,當事人未按規定及時主動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可以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的罰款。據此,公安交警當場對胡某和面包車司機各處以200元的罰款。
????交警部門提醒司機,在公路上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且車輛損失在5000元以內的交通事故,都可以不需要交警到場,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如當事雙方對事故的責任存在爭議,建議當事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利用手機或者數碼相機對事故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拍照,并及時將車輛移開,以免造成交通擁堵而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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